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澍泽律师事务所开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

作者:天津澍泽律师事务所来源:互联网时间:2021-02-2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党委、区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本支部于2021年2月26日在本所党群活动室召开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支部书记李青松同志主持此次会议,区律师行业党委委派代表胡绍义同志全程监督指导本次会议。

      会议开始前,李青松同志带领全体党员佩戴党徽,面向党旗进行了庄严宣誓。

      首先,李青松同志代表支委会向全体党员述职。李书记首先对本支部2020年的党建工作与收获进行了深刻地归纳和总结,提出了在理论知识学习、党员能动性和积极性等各方面所存在的不足,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李书记提出了在2021年全力整改的要求和措施。

      随后,开始进行党支部测评。党员经过听取李书记全面详尽的述职报告以及自身参与日常党建工作的经历,通过独立认真地思考,上交了一份份对支部工作最诚挚地评价与考量。

      之后进入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环节。与会党员之间坦诚相待,严肃认真,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表态发言都是直接明了,直奔主题,没有穿靴戴帽。因为大家都深刻认识到,彼此都是出于公心,互相之间的批评指正能够为党员个人发展和支部工作开展明确努力的方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党员同志,也通过书面意见的方式进行了自我批评与批评。随后,与会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

      会后,经支委会集体研究讨论,针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中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及时列出了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以及整改责任,党员纷纷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将会在本支部党务公告栏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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