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澍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题党日活动
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时间:2025-07-22
天津澍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强化纪律意识 筑牢思想防线”主题党日活动
学习《条例》内容有三项,分别是:
1.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的处罚措施
2. 学习警示案例
3. 观看爱国主义题材电影《风声》
下面我们进行第一项议程。
在当前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网络空间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阵地,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全新领域。因此,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作为党和人民的律师,在自己的网络空间中,更应该严于律己,做到言行一致,绝不发表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言论。现在,由我来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的处罚措施,深入领会其精神内涵,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解 读】
互联网时代,党员在全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体
现在线下,同样体现在线上,这也是坚持对党员进行全周期
管理的与时俱进的要求。近年来,党员不当网络行为造成不
良影响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在微信群转发不雅图片、
视频,成为“热点新闻”;有的公开发布崇洋媚外、炫富斗阔、 铺张浪费等网络信息,引发舆论炒作,等等。如果对党员的相关网络行为不加以纪律约束,会带来不良示范效应甚至引发负面网络舆情,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条例》适应形势发展,回应现实需求,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促进党员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在网上发布、传播涉政有害言论的,属于违反政治纪律 ;网上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的,属于违反廉洁纪律,等等,要分别适用相关纪律中的对应条款予以处分。
接下来,我们进行第二项议程,学习警示案例。这些案例是我们身边发生的一些违纪违法行为,教训深刻,引人深思。通过这些案例的学习,我们不仅要认识到违纪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更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案例一:同心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党员田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微博发表不当言论问题。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田自存先后在新浪微博中跟帖发表辱骂春节习俗为“特色猪圈文化传承”;鼓动网民接受其他国家网民侮辱中国人为“支那”;篡改爱国歌曲歌词辱骂网民,攻击、讽刺反极端、反两面人的网友。2018年4月3日,同心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田自存行政拘留10日。2018年5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给予田自存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案例二:2017年3月23日,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门中队负责人杨某某因其儿子就读的温州外国语学校校长更换问题,以“深蓝·本色”的微信名在学生家长群中发布了“应该组织家长委员会,策划方案、募集资金、组织发动队伍封锁市教育局”等言论。杨某某身为一名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发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3月25日区纪委给予杨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免去杨某某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门镇中队负责人职务,并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可询问党员是否发言?)
通过刚才的学习和探讨,我们深入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的处罚措施,以及两个警示案例所传达的深刻教训。这些案例告诫我们,无论在网络空间还是现实生活中,党员都应该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严于律己,做到言行一致,绝不触碰党纪国法的红线。
最后,我们进行第三项议程,观看爱国主义题材电影《风声》。这部电影以抗日战争为背景,讲述了共产党员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为了保卫祖国和人民,不惜牺牲自己的感人故事。通过观看这部电影,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爱国主义精神的伟大和崇高,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历史使命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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