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法律知识

您的位置:首页 > 民事

合同解除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时间:2022-08-30

  一、合同解除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

  二、合同无效的行为有哪些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4、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6、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7、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