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时间:2022-08-30
一、合同解除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
二、合同无效的行为有哪些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4、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6、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7、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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